商业代表接待
构建“亲清”医商关系廉洁从业告知书
致各供应商及代表:
尊敬的合作伙伴,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医疗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进一步加强医药购销领域的廉政建设,构建“清亲”医商关系,特此向贵企业及代表发出以下廉洁从业倡议与要求:
一、坚守职业道德,拒绝商业贿赂。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提供免费旅游或娱乐活动、承担个人费用等。请贵企业及代表在与我院的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药购销市场的健康秩序。
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营销行为。请贵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营销人员的行为准则,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营销手段。
三、建立沟通机制,促进信息透明。请贵企业及代表根据我院《商业代表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严格遵守“三定两有”要求,通过正规渠道向我院提供产品信息、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我们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选择。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我院将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商业贿赂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规企业直接列入医院购销领域黑名单,停止使用有关企业产品,并在医院官网公布。同时,我们也鼓励贵企业及代表积极举报商业贿赂线索,共同维护医疗行业的廉洁形象。
我们坚信,只有坚守诚信与廉洁,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我们衷心希望贵企业及代表能够积极响应本倡议,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