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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后勤机电类设备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时间:2026-02-06 阅读:168 次

我院因工作需要拟委托一家供应商提供后勤机电类设备定点维修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条件的境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采购要求

1.维修单位负责医院模块化风冷式冷(热)水机组、空气能中央热水机组和各类电机水泵的维修工作。

2.维修单位应安排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维修工作,该公司须常备至少2名维修人员到院维修,维修人员持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证、电工证,涉及动火维修须由持焊工证人员操作,现场配安全员,并提前向甲方报备审批,不得无证或缺证上岗;因维修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维修单位承担。

3.维修单位接医院设备故障通知后白天20分钟内到场处理,夜间(22:00-08:00)1小时内须抵达现场处理(包括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维修过程如需更换零配件的,应提前先告知医院后勤处,待后勤处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产生的维修费用按照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因配件或医院原因无法及时修复的,应及时报备医院后勤处。

4.维修单位到场检查后及时反馈设备故障情况、维修处理情况、以及无法及时处理原因等。

5.小修项目到达现场后即时完成,常用配件由维修单位常备,接设备故障通知后立即更换;非常用配件在不影响设备使用的情况下三天内维修完成,影响设备使用的配件损坏由服务单位紧急调货,当天更换。

6.维修单位作业之前应提前告知医院可能引起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停机、扬灰、噪音、异味等,并采取预防措施。维修单位作业期间应当遵守医院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得对医院正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作业结束后需对现场进行清理,保持现场整洁。

7.维修单位负责提供其员工的人身安全及第三方责任保险。维修单位对于其所有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维修单位或其工作人员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维修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8.维修单位须备足常用易损配件及自行准备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以便及时更换。维修单位更换的配件须为原厂原装全新配件,保证一年内无故障、损坏等,若有异常由维修单位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9.维修人员到院应服从医院安排,维修前及时与医院沟通维修内容、处理时限,态度友好,不违反医院各项规定,不与医院人员发生冲突。

10.维修人员无法及时维修处理的情况下,维修单位须加派人员处理,避免维修时间过长影响设备使用。

11、违约责任

11.1若维修单位无法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医院有权从当月维修费中扣除500元/次作为违约款,若给医院造成损失由维修单位承担责任及费用。

11.2配件到货时间应按合同要求严格执行,未备齐常用配件及时更换医院有权从当月维修费中扣除500元/次作为违约款;非常用配件未在三天内到货更换医院有权从当月维修费中扣除500元/天作为违约款;若因配件更换延误造成医院损失由维修单位承担责任及费用。

11.3维修人员未检查出设备故障实质性问题而导致配件多换,医院有权拒绝支付此项配件费;维修单位所有更换的配件质保一年,质保期内配件损坏由维修单位继续更换,医院不再重复支付该笔费用,更换时效按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五条执行。

11.4若维修单位接医院通知超过12小时未到达现场或同一设备连续返修达到三次仍未排除故障的,医院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

11.5合同期内若维修单位违约超过三次(含),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5、预估更换配件如下表:

五、报价表

(一)模块化风冷式冷(热)水机组维修价格表:

序号

维修项目

净化风柜

(含除湿机、配电柜)

加湿器

热泵机组

单价(元)

数量(个)

单价(元)

数量(个)

单价(元)

数量(个)

1

主板

/

/

 

2

/

/

2

加湿桶(15kg)

/

/

 

2

/

/

3

进水阀

/

/

 

1

/

/

4

排水阀

/

/

 

1

/

/

5

电动阀门

执行器


1

/

/

/

/

6

温湿度

传感器


2

/

/

/

/

7

风扇电机

/

/

/

/


1

8

定频压缩机

/

/

/

/


1

9

热力膨胀阀

/

/

/

/


1

10

添加制冷剂

/

/

/

/


2

合计金额

(元)



(二)水泵更换费

序号

功率

数量(台)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更换整机

2kw<P≤3kw)

2

 

 

费用含拆装人工费,改管费等。


3本项目合同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不超过预算金额30000元。合同期和总预算金额实行“双限”,即合同期或总预算金额有一项达上限时,则合同终止。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三个月为止。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30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本项目按月付款,院方核对验收全部服务无误后,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在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单月款项。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年2月9-2026年2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7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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