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委托一家供应商提供中医护理技能演示短视频拍摄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1.服务内容:为我院中医护理技能大赛拍摄宣传短视频,视频时长控制在5~6分钟,配备中文解说及中文字幕,包含规范片头、完整解说词。供应商须提供专人专项服务,组建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团队,明确项目负责人,团队需全面涵盖策划、文案、拍摄、灯光、剪辑、编导、编辑等核心职能,投标时须提供团队核心成员的资质证明文件(含相关从业资格、工作履历等),确保团队专业能力满足项目需求。
2.视频内容:需有我院中医护理团队出镜,重点展示中医护理核心技能,充分彰显中医护理团队的专业素养及对中医护理事业的热爱与坚守,宣传中医药文化。视频镜头切换流畅自然,背景布置、人员服装、道具选用需与指定背景音乐风格统一,贴合中医文化氛围及大赛主题。
3.拍摄地点:取景省人民医院以及中医特色氛围浓厚的外景2-3处。
4.成片要求: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建议5~6分钟),成片提供非压缩的MOV或MP4格式视频文件,画面分辨率1080p,文件大小不超过1000M,字幕错误率≤0.5%,音画同步误差≤0.1秒。视频画面正面展示,清晰稳定、播放流畅,构图合理,横屏模式,字幕字体大小适中、排版规范;声音清晰无杂音,解说语言准确规范,确保声音、字幕、画面三者高度契合,符合宣传展播要求。
5.摄制要求:须综合运用实拍、抠像、特效等专业技术手段完成视频摄制,确保视频画面质感、视觉效果达到宣传展播标准,突出中医护理技能的专业性和观赏性。
6.后期制作要求:成片须采用专业调色设备进行调色,确保全片色调统一、风格贴合中医护理主题及大赛定位;配备中文简体字幕,视频整体编排合理、结构完整,明确标注标题、制作单位、解说词,视频中所有出镜人员的技能展示、言行举止需符合中医护理规范及大赛要求。
7.配乐及配词要求:背景音乐需根据视频节奏、内容意境及采购人需求进行匹配,选用贴合中医文化、积极向上的音乐,所有配乐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最终使用;解说词需严谨规范、简洁生动,突出中医护理特色及大赛亮点,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定稿。
8.版权要求:宣传片内容涉及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应为原创,若引用资料,需先妥善解决版权,因内容、版权出现的问题,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若需要有关单位审批审核有关手续由供应商承担。同时短片的完整版权归福建省人民医院所有。供应商须对此项进行专项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9.视频格式:必须适合相关媒体播放,包括新媒体、网络媒体等其他可能传播的媒介。
10.时限要求:要求在4月15日之前完成拍摄,于4月20日之前按照院方需求完成剪辑。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20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待服务验收完成后,院方核对验收全部内容无误后,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在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业绩、人员证书、资质证明等);
7、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年3月27日-2026年3月3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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