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委托一名供应商提供商标代理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条件的境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采购要求
对福建省人民医院2个商标分别在11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2个商标分别在6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 前期检索分析:对每个商标分别进行注册前近似查询;
2. 类别规划与申请文件准备:针对每个商标的指定类别,精准匹配《尼斯分类》;
3. 申请提交与进度跟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实时跟踪受理、审查流程,及时转达补正通知、受理通知书、审查结果等官方文件;
4. 后续事务管理:商标注册成功后,协助领取《商标注册证》;提供商标有效期监控、续展提醒等后续维护建议。
5. 公司具备商标代理服务相关资质;
6. 合同签订完成后,在法定申请期间内完成商标注册。
7.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17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本项目按照实际注册成功数量结算,注册成功后经院方确认无误,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提交给甲方,甲方凭验收凭证和正式发票等材料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注册商标申请代理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以及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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