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采购药品振荡器,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器材经营销售、消防技术服务。
二、采购要求
数量:19台
震荡功能:具备定时功能,支持单向震荡或双向/往复式震荡,震荡频率和幅度应能满足各类粉剂药品的快速溶解要求。
震荡容量:单次可同时放置并震荡不少于12个药瓶,须兼容市面上主流不同规格(如10ml、20ml等)及不同厂家生产的标准西林瓶/粉针剂瓶。
操作界面应简洁直观,按键或触控方式响应灵敏、易于清洁消毒;设备结构设计应便于操作人员单手取放药品,且运行噪音应不大于65dB。
参考尺寸:长宽高约270mm×200mm×180mm,允许在±5%范围内浮动,以适应治疗室操作台有限空间内的摆放需求。
参考重量:不大于4kg
电源:AC 220V,50Hz;额定功率≤300W;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过载保护、防漏电等。
所有与药品或药瓶直接接触的部件(如振荡平台、固定卡槽等),必须采用无毒、耐腐蚀、符合国家药包材标准的材质,确保不污染药品、不产生脱落物。
设备应适用于高频、长时间连续运转的工作模式,核心电机及传动部件应具备良好的耐用性。整机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损坏需免费更换或维修。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1.安装与培训: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要点。
2.售后服务:供应商须在国内设有维修服务点,设备出现故障后应能在48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
3.验收标准:以采购参数及供应商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功能、性能及安全性逐项验收。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19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全部货物验收通过后。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的发票提交给院方后 30个工作日内,院方凭全额正式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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