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委托一名供应商提供摆药机包药纸碳带,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管理或控股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相关活动。
二、采购要求
中心药房在用的单剂量口服摆药机(韩国CRETEM机型),负责全院住院患者口服拆分药摆药工作;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现需要申请购买单剂量口服摆药机所需包药纸和碳带耗材60套。
一. 打印色带
1、规格:宽度60mm(±1mm)长度≥300m
2、通用性好,与包药袋配套使用,适用于我单位已有设备韩国产CRETEM(型号AP-405FS)机型的药品自动分包机。
3、打印效果优异,耐高温,适于高速打印。
4、防静电背涂层有效保护打印头。
5、自然条件下存放,有效期不少于一年。
二. 包药袋
1、规格:宽度140mm±1mm,长度≥300m,厚度55U
2、须适用于我单位已有设备韩国产CRETEM(型号AP-405FS)机型的药品自动分包机。
3、产品符合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4、包药袋半边透明(一半透明,另一半为白色面),白色面可打印。
5、自然条件下存放,有效期不少于一年。
三.验收标准
1、包药袋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在第一次交货时提交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交甲方留档,原件核对后退还乙方。
2、包装效果平整无褶皱,可双面360度无死角手撕。
3、墨带打印效果的验收标准:使用三天内护理部PDA二维码扫描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99%。
合同有效期:壹年,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按实际采购量为主。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院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成交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结束后,经院方确认无违约,原路无息返还。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48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串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本项目按批次结算,每批货物送达院方指定位置后,经院方验收无误后,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交予院方,院方在收到相关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单批次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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