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采购一批定制窗帘,现将采购事宜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需要中医药本草主题遮光卷帘5组。
1.规格:11.5㎡(允许±5%误差),每组宽*高约1.3*1.5M。
2.主要工艺:
①聚酯纤维半遮光提花卷帘面料,中度遮光,遮光率 55%~65%,柔和过滤室外强光,面料紧密厚实,垂坠平整,不易起皱、不易褪色,可轻微湿布擦拭清洁;表面哑光质感,无强烈反光,不产生眩光。
②画面内容:定制传统中草药工笔白描线稿图谱,采用数码活性热转印印花,高温固色处理,图案渗透面料纤维内部,耐日晒、耐水洗、长期使用不晕色、不掉色;
3.配套:铝合金加厚轨道,哑光白色静电喷涂,抗氧化耐腐蚀;轨道内置卷管,加厚铝合金卷管,直径≥28mm,承重均匀,卷收顺滑不跑偏。
操控方式:高强度尼龙循环珠链,拉动顺畅无卡顿,可任意位置悬停定位。
最终款式需与院方确认后生产。
附件卷帘参考图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45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意向公开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待货物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于30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款项。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六、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
七、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八、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窗帘参考图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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