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委托一名供应商提供饮水设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管理或控股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相关活动。
二、采购要求
(一)净水机
预估年采购量: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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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数项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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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净水流量 |
≥10L/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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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额定总净水量 |
≥15000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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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过滤方式 |
主要成份及材质:聚丙烯、活性炭、KDF。以国家强制卫生许可批件为准,提供批件复印件。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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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涉水卫生要求 |
整机具有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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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进出水管径 |
进出水管径和原水自来水管(4分)一致,保障制水量满足24小时开水机和连续大流量供水,配套进出水口与净水器一致为4分口的前置过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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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净水机外壳 |
净水机外壳材质为ABS塑料,外壳、内胆、滤料和自动控制器形成一体,可不带电制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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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装方式 |
支持壁挂或落地安装,具备停电状态下可正常出水的功能(带电制水或非带电制水均可) |
(二)50L开水器
预估年采购量: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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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数项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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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压功率 |
380V,额定功率约6000W(偏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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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容积 |
≥50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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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连续供开水量 |
在进水温度20℃、环境温度25℃条件下,连续出水量≥68L(约30瓶5磅暖瓶),出水温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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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热方式 |
采用步进式加热技术,逐层取水逐层加热,可以高速、恒温、不间断提供100%纯开水。速度1:3可逐层步进加热,容积1:3可逐层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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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温度控制 |
微电脑全自动控制,水不开不出水,出水温度可设定,控温稳定;具备定时开关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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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功率调节 |
具备功率自动调节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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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容量调节 |
容量可调或分段加热,避免无效加热能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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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温性能 |
保温层燃烧性能不低于A级;24小时温降≤10℃(提供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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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龙头 |
按压式,水龙头阀体材质为不锈钢SUS304,水龙头硅胶密封座材质为硅橡胶,符合涉水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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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显示与控制 |
液晶或数码显示屏,显示工作状态、温度、故障代码;触摸式按键,背光自动熄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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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保护 |
具备低水位防干烧保护、超温保护、防漏电保护,可壁挂安装 |
(三)40L开水器
预估年采购量: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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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数项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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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压功率 |
220V,额定功率约3000W(偏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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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容积 |
≥40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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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连续供开水量 |
在进水温度20℃、环境温度25℃条件下,连续出水量≥68L(约22瓶5磅暖瓶),出水温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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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热方式 |
采用逐层或分段加热方式,避免生熟水混合,出水温度可设定,具备防“千沸水”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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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温度控制 |
出水温度可设定,控温稳定;具备定时开关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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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功率调节 |
具备功率自动调节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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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容量调节 |
容量可调或分段加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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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温性能 |
保温层燃烧性能不低于A级;24小时温降≤10℃(提供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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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龙头 |
按压式,水龙头阀体材质为不锈钢SUS304,水龙头硅胶密封座材质为硅橡胶,符合涉水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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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显示与控制 |
液晶或数码显示屏,显示工作状态、温度、故障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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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保护 |
具备低水位防干烧保护、超温保护、防漏电保护,可壁挂安装 |
(四)管线机
预估年采购量: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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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数项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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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压功率 |
220V,额定功率约2200W(偏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CCC认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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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热方式 |
无胆即热式,加热时间满足使用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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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温水量选择 |
具备多档水温、多档水量选择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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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能功能 |
具备参数记忆、UV杀菌或紫外线杀菌、防干烧、漏水保护、故障提醒、童锁保护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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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涉水部件 |
核心涉水部件为聚乙烯(PE)管材,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要求,提供国家强制卫生许可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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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认证 |
具有CCC强制认证证书 |
(五)商务直饮机
预估年采购量: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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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数项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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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压功率 |
220V,额定功率约1500W(偏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CCC强制认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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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热罐 |
容积≥5L,材质为食品级不锈钢(推荐SUS304或同等及以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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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箱 |
容积≥5L,材质为食品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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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壳 |
工程塑料或同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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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出水方式 |
冷热水共用一个龙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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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过滤系统 |
过滤系统应包含DSR滤芯组件(主要成分:聚乙烯+椰壳活性炭+高纯度铜锌合金+丙烯腈-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ABS)中心管)+反渗透(RO)膜滤芯+压铸式活性炭滤芯+紫外线杀菌器组件;须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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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涉水部件卫生 |
加热罐、水箱、滤壳、紫外线杀菌器组件等核心涉水部件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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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冷热水隔离 |
水箱和热阻隔断设计,补水时不影响热水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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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智能功能 |
具备定时开关机、加热温度可调、耗材寿命监测、UV杀菌、童锁等功能 |
三、商务要求
1. 供货响应
(1)服务期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遇到采购人检查、紧急任务或突发公共事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7小时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2)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供货要求的,每逾期一日扣罚500元,逾期二日扣罚1000元,以此类推,扣罚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扣罚从未支付货款中扣除。如逾期5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供应商所交付的产品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需求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采购人同意更换产品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4)如合同签订后,乙方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偿付该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甲方从未支付的约定保证金中扣除。
2. 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需求的特定标准履行。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
3. 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采购需求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产品必须安装、调试并完成使用培训。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
(2)出厂检验:供应商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供应商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
(4)最终验收: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服务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须在验收单上填写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直至验收合格。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存在质疑,采购人有权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要求的相关项目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
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5%。履约担保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全部事项(含整体服务期及硬件质量约定)完毕结束之日止。双方无未了事项后,履约保证金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一年,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按实结算。合同期和合同总金额实行“双限”,即合同期或合同总金额任一项达到上限时合同终止。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98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串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根据院方实际采购数量和合同单价按月结算。货物经院方确认无误、验收入库后,供应商次月凭甲方验收凭证和发票等材料申请支付货款,甲方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上月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年11月9日-2026年11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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