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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玻璃瓶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24-04-07 阅读:341 次

我院拟采购一批玻璃瓶,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相应的资质。

二、参数要求:

1)制作要求:配铝盖加印医院logo、胶塞;

2)容量规格:250ml;采购数量28000套。

3)规格尺寸:整套重量:185.8g(±0.5g);瓶高:144.5mm(±0.5mm);瓶口内径:16mm(±0.5mm);外径:25mm(±0.5mm);

4)外观:标线容量250ml(±8ml),瓶身厚度≥1.2mm,瓶底厚度≥2.5mm;

5)提供承诺投标产品符合药剂包装容器的国家有关规定的声明函,并承担违反此承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包材的药剂包装容器的证书、样品,供应商提供的合格样品由院方留存,若后期提供材料与样品不符则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因此对我院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报价需提供样品一套。

8)提供承诺投标产品符合药剂包装容器的国家有关规定的声明函,并承担违反此承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供货期:自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之日起5天内将指定数量产品免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位置

10)如有需看现有样品,请联系廖先生059183259562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

三、费用结算

待全部货物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实际采购数量相应金额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于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书;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提供承诺投标产品符合药剂包装容器的国家有关规定的声明函,并承担违反此承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04月08-2024年04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文件递交地点

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七、联系人:莫女士 0591-83947235

八、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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