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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第三届全国说医解药科普大赛福建分赛区正式启动,将持续打造说医解药科普品牌,推动中医药知识的普及,传播好中医药声音。
一、大赛主题
解读中医药经典 弘扬中医药文化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主办单位: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分赛区指导单位: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分赛区承办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分赛区协办单位:福建省中医药学会科普分会
三、参赛作品主题
(一)中医药基础知识:
介绍中医药历史和文化理念,挖掘阐释名医名家、经典医籍、传世名方、非遗项目等中医药经典元素,阐述中医对生命、健康、疾病的认识,介绍中草药的种植、炮制、性味、归经、功效与用法,方剂的配伍、功效与用法等。
(二)常见疾病与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理念和方法:
介绍中医药在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常见病的病因预防或危险因素干预、健康生活方式、家庭健康管理、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与方法技术等;介绍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日常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如食疗药膳、运动养生、心理调节等。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征集和推荐的科普作品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参赛作品以中医药科普为主,内容短而精,兼具思想性、科学性、新颖性、通俗性、趣味性,作品形式可为纪录短片、DV 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鼓励多元的表现形式与创作手法。
(三)参赛作品须加强内容审核,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不得使用不规范地图,不得滥用红十字标识以及不规范医疗机构标识,不得含有色情低俗、暴力血腥、个人隐私等内容,涉及到数据的内容,须注明权威来源。
(四)参赛作品中出现的视频及图片均需拥有使用版权,不建议出现影视作品、明星、表情包等版权不清晰的内容;涉及到真实人物形象时,需要拥有肖像使用权,提交个人肖像权使用授权书。
(五)视频要求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横屏模式,字幕及配乐得当,为MOV或MP4格式的1080P高清影像。单个视频大小不得超过400兆,原则上视频时长不超过4分钟。
(六)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中文字幕。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七)为保证作品评审的公正性和科普作品的公益性,不允许在作品中体现个人或单位宣传性质的内容,包括单位logo、个人文字简介等。
五、奖项设置
福建分赛区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人气奖及最佳创意奖。大赛对获奖作品创作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其他奖励。
六、赛程赛制
大赛采用“分赛区+全国赛”竞赛机制。分赛区获奖作品将由福建分赛区组委会推荐至全国大赛组委会参加全国总决赛。具体赛程通知如下:
福建分赛区报名参赛及作品征集时间:2024年10月8日-11月24日
作品征集方式:2024年11月24日前请参赛者提交《第三届全国说医解药科普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签署《大赛参赛承诺书》(附件2)《个人肖像使用授权书》(若涉及个人肖像使用,特别是未成年人时必须签署)(附件3),和参赛作品以“第三届全国说医解药科普大赛+参赛单位+参赛者姓名+拍摄主题”为邮件主题报送分赛区指定邮箱(fjsrmyyk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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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赛区主要面向福建省开展,福建省的单位(可组织参赛)或个人必须在本赛区投稿。同一参赛者可提交多个参赛作品,但同一作品不能在其他赛区重复提交。团队参赛以2-5人为宜,署名单位不超过2个。
(一)福建分赛区评选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15日
福建分赛区科普作品将由专家评审及网络投票综合结果遴选出获奖作品进入全国赛。
(二)全国赛评选时间:2025年1月1日-4月30日
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作品,经线上展播,专家评审后,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并予以公布。
七、赛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敬英
联系电话:0591-83947132,13615052720
电子邮箱:fjsrmyykp@163.com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作品要严格符合征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
(二)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提供的内容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因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作者或推荐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推荐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大赛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宣传展示,且不向参赛者支付相关费用。
(四)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