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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时间:2025-10-17 阅读:256 次

我院拟招一家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提供生客车租赁服务。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采购要求和范围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按时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

4、具备30座以下、30-40座、40-50座、50座及以上的不同车型供院方选择,每种车型至少有2部。

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的车辆须为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车辆年限为202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的自有车辆,车况良好,车厢整洁卫生,空调、GPS等设备使用正常,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驶、营运标准和规范,并通过车管部门检验合格。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保险公司、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投保各类险种;车内乘员险按车辆核定的正座数投保,每座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

3、乙方每部车随车配置驾驶员一名,须持有公安管理机关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和客运上岗证。司机若存在喝酒,伤病,情绪异常,服务态度差,不文明驾驶等不良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驾驶员,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4、甲方将人数、时间、地点等乘车信息至少提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将安排好的车牌号及驾驶员联系方式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如需调整目的地、时间或车型的,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遇防疫、救援等紧急任务需要在短时间内安排出车的,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车辆和司机负责接送,因司机迟到、送错地点、交通事故、违章肇事等原因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司机出现迟到超过15分钟、拒载、送错地点、故意绕远路等严重影响甲方用车体验的情况,甲方有权拒付当次费用,合同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乙方在接到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安排其他司机和备用车辆赶赴事发现场将乘客送回医院或继续执行运输任务。若备用车辆无法在2小时内抵达现场,乘客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返回医院,甲方有权拒付当次费用,合同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7、福州五城区同一天内相同地点的往返,无论时间间隔长短,每个来回均按一个双程计费。

8、如车辆无法在当天返回福州或需要提前抵达目的地,司机必须在外地过夜时,司机的用餐由甲方负责解决,司机的住宿根据实际情况由司机自行解决或甲方协调安排,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乙方派出的车型大于甲方预约的车型,双方仍按照甲方预约的车型结算。

10、本项目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2026年3月16日至2028年3月15日)。

结算方式

1、租车费按批次结算,甲乙双方根据实际产生的行程核定金额,甲方收到正式发票和付款凭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合同期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40万。

2、乙方申请付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1)增值税普通发票;

2)费用明细表(附表2);

3)前往福州五城区和闽侯大学城以外地区的行程需提供车载GPS路线图,图上须体现总里程数;无法提供GPS路线图的行程一律按照百度地图导航最短路程的里程数进行结算;

4)有产生高速通行费的行程需提供闽通卡网上营业厅的缴费明细;

5)有产生停车费和过桥费的行程需提供发票收据或手机付款记录;

6)合同复印件。

附表1:报价表

       车型      地点

30座以下

30座(含)至40座

40座(含)至50座

50座(含)以上

福州五城区和闽侯大学城(元/辆)

单程

 

 

 

 

双程

 

 

 

 

其他地区(元/公里/辆)

 

 

 

 

说明:

1、以上价格含税费、油费、司机劳务费;
2、车座数包含驾驶座;

3、福州五城区指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区,长乐区属于其他地区;闽侯大学城指闽侯县上街镇及乌龙江西岸周边地区;

4、福州五城区和闽侯大学城按单双程包干价计,其他地区按每公里单价计,高速费、过桥费、停车费另计。

附表2:费用明细表

序号

日期

预约车型

车牌号

目的地

福州五城区和闽侯大学城

其他地区

高速费

过桥停车费

合计金额

/双程

数量

单价

公里数

单价

1





 

 

 

 

 

 

 

 

总计

 

二、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附表1);

2、供应商概况(写明每种车型数量,持证上岗司机数量);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市场调研接收材料时间

2025年10月20-2025年10月248:30-11:30,14: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要求:请各供应商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7号楼负一层。

五、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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