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委托一名供应商提供2026年生鲜食品及饮用水定点供应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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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 |
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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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黄姜 |
130KG |
符合《GB/T 30383-2013 生姜》、《GB 2763-2021 农药残留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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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姜 |
200KG |
符合《GB/T 30383-2013 生姜》、《GB 2763-2021 农药残留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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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纯净水 |
280提 |
容量:348ml/瓶-38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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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矿泉水(天然水) |
40瓶 |
容量:4L/瓶-4.6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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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蜂蜜 |
250瓶 |
500g/瓶、符合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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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陈醋(白醋) |
60瓶 |
450ML及以上/瓶、符合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 和 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出厂时间不得大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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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福建老酒 |
50瓶 |
485ML及以上/瓶、符合《SB/T 10416-2007 调味料酒》,出厂时间不得大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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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速溶咖啡 |
20盒 |
450g及以上/盒、每盒30条及以上、符合GB/T 19181-2016《速溶咖啡》,出厂时间不得大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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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冰糖 |
20KG |
符合GB/T 35883-2018《冰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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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蜜豆 |
10包 |
500g/包、符合GB 2762-202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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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紫薯 |
50KG |
符合NY/T 1206-2020《甘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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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鸡蛋 |
60KG |
符合GB 27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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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山药 |
33KG |
符合NY/T 1067-2017《山药等级规格》、GB 2762-202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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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纯牛奶 |
20箱 |
250ML及以上/瓶、24瓶/箱、出厂时间不得大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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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泡面 |
4箱 |
103g及以上/桶、12桶/箱、出厂时间不得大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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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袋泡茶 |
15盒 |
50g/盒、出厂时间不得大于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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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食用碱 |
150包 |
成分:碳酸钠,食用纯碱,200g/包,出厂时间不得大于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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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玉米油 |
50L |
符合GB/T 19111-2017《玉米油》标准,4L/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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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水磨糯米粉 |
10包 |
500g/袋,质量等级:1级,配料:糯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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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白糖 |
100KG |
500g/袋,质量等级:1级,符合GB/T 317-2018 《白砂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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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脱皮绿豆 |
3KG |
脱皮绿豆:1KG,符合GB/T 10462-2008《绿豆农药残留限量》:符合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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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黄油 |
20盒 |
黄油:50g/盒,符合GB 19646 -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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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其他生鲜食品 |
1万元 |
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价格不超过市面超市、朴朴等线上线下途径所采购相应商品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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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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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列的品目为预计采购量,本项目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中标后供应商需以对公转的形式向院方支付中标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限结束后经院方确认无违约后原路退还。
供应商需在接到院方通知的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院方指定位置,如紧急采购需于2小时内送到院方指定位置。如未能按时送货,院方有权处以200元/次的罚金,罚金从当月货款中扣除。如果超三次违约,院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标志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检测报告机构官网网站防伪查询。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院方有权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90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本项目按月支付款项,供应商每月20号后开具当月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当月款项。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7、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7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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