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一批木门,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采购要求
子母门带竖玻璃(含门套)11组,规格约(W*D*H):1415*270*2245;单开门(含门套)6组,规格约(W*D*H):1210*168*2245
门的双面板采用9mm厚优质环保双贴E0级橡胶木皮ENF级多层板制作,内框用30*40mm的木条,每根木条间隙100mm,两端使用30*30mm的镀锌方管加固,不易变形,含不锈钢球锁及相关五金配件(单门合页要求上中下安装3副、子母门安装插销))。如图所示(图片见附件),具体尺寸根据现场定制。多层板符合GB/T 9846-2015 《普通胶合板》 、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 T 35601-2024《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0.025mg/m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燃烧性能等级达B1级(检测报告送货时备查)。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27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待货物验收完成后,院方核对验收全部内容无误后,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在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7、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7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1月9日












公网安备 350103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