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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时间:2026-03-12 阅读:71 次

我院拟委托一名供应商提供消防维保服务。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采购要求和范围

一、项目概况

1.2.3.4.5.6.7号楼总建筑面积为103332.23㎡,需要委托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供应商负责楼内的各类消防系统及设施的维护维保。

二、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

2.2供应商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人员2名及以上、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2名及以上;须提供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2.3投标人须纳入“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管理且服务水平星级评定中,消防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被评定为“四星级”水平的。

三、维保范围及内容要求

3.1维保范围

序号

建筑消防设施

序号

建筑消防设施

1

消防供配电设施

10

防烟、排烟系统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2

应急广播系统

4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3

消防专用电话

5

消防供水设施

14

防火分隔设施

6

消火栓灭火系统

15

消防电梯

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6

灭火器

8

气体灭火系统

17

其他维保内容

3.2建筑概况

建筑功能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1#楼病房门诊综合楼

39542㎡

60.3m

地下1层,地上15层

2#楼综合楼

8838㎡

46.55m

地下1层,地上13层

3#楼病房大楼

11874.1㎡

33.6m

地上9层

4#楼多层综合楼

2944.77㎡

11.9m

地下1层,地上3层

5#楼行政楼

4943㎡

37.25m

地上9层

6号楼

217.26㎡

8.2m

地上2层

7#楼传承创新楼

34973.1㎡

60m

地下3层,地上15层

3.3维保内容要求(附件一)

3.4易损配件清单(附件二)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4.1根据《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试行)》对本公告所列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保并向院方出具维保报告。

4.2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院方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或损坏需维修时,应告知院方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投标人须配合院方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相关服务。同时需对消防设施相关配件进行保养(除尘、上油、清洁等),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并填写维保记录,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若院方要求投标人对某些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投标人需针对该项目进行单独报价维修。

4.3到院方故障报告后,紧急情况下(例如发生消防设施大面积瘫痪、突发消防警情等紧急情况)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情况下(正常工作日期间)两小时内到场。

4.4每周一次对医院的消防水泵房进行专项检查,并填写《消防水泵房检查记录》。

4.5每个月一次对医院的排烟系统进行专项巡查,重点对全院的消防防火阀、送风阀、排烟阀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该项设备的完好并向院方出具《排烟系统巡查报告》。

4.6每月一次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单项检查,并向院方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月单项检查记录》。

4.7除每个月的消防维保报告外,投标人还需针对单月报告内的检查存在的问题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告中需体现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维修报价清单。并于次月在出具维保报告前,将上个月出现的问题整改完毕,若涉及医院层面的问题(包括合同配件清单以外或维修金额超过医院规定的需另外招标的维修项目)投标人需给出相关的整改方案并单独报价,由院方进行申请招标采购。

4.8每季度一次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季度专项检查,并向院方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季度专项检查记录》。

4.4.9每年一次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总体联动检查,并向院方出具《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

4.10对院方存在消防隐患的地方除提供以上相关检查记录外,还需提出整改方案及相关预算。

4.11维保单位还需对医院的改造、扩建等修缮项目涉及到消防安全的施工项目提出意见及方案。

4.12维保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及以上资质。

4.13供应商必须保证医院的消防系统及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

4.1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作业所需之维保设备、工具、器材、技术人员等。

4.15 根据消防部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一名一消工程师作为医院的专职消防管理人才。专职消防管理人才无需驻点,需在医院消防安全检查时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在合同中需体现以上内容及一消工程师的相关资质信息)。

4.16供应商提供一名驻点中级消防维保人员(根据医院作息时间正常上下班,且必须保证医院的消防系统及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费用另行报价,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续是否需要。

五、违约责任:

5.1在接到院方通知后,投标人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到场的,按500元/次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作为处罚。

5.2投标人未按照合同要求对院方的消防设施提供服务的,按500元/次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作为处罚,投标人还需赔偿院方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5.3投标人来院进行维保需进行登记制度。未进行登记的每次按100元/次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作为处罚。

六、退出机制:

6.1在接到院方通知后,投标人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到场累计出现三次的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6.2投标人未按照合同要求对院方的消防设施提供服务的出现二次的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项目签订合同有效期1年。

二、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自拟;需包含维保费用及易损配件费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

6、相关资质证明

三、市场调研接收材料时间

2026年3月13-2026年3月198:30-11:30,14: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要求:请各供应商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7号楼负一层。

五、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3月12日

附件1   附件2:易损配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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