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委托一名供应商提供实验室相关基础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维保服务。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采购要求和范围
7号楼14层科研实验室有以下设备需由专业人员进行及时报修和日常维护,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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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设备 |
型号 |
数量 |
设备所在位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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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风机、排风管道、排风口(连接的各种设备:生物安全柜、取材台、通风橱、洁净系统) |
BLF4-72-3.6A*1台(生物安全柜)BLF4-72-3A*2台(通风橱);RSSZ-001*4台(洁净室生物安全柜*3,取材台*1) |
7套 |
7号楼14层至顶层 |
连接4台生物安全柜、1个取材台、2个通风橱、2个洁净系统等设备的排风风机,该风机的风力、压强易受外界影响出故障,导致生物安全柜使用期间异常报警;风路管道的密封易出故障;排风扇和排风口需每月定期维护。 【需求: ①生物安全柜出故障时,维保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现场排查和维修排风机的异常运行; ②每月定期检查固定件和管道是否生锈老化、电机联动、风量和风压、密封圈是否漏风漏水、排风口是否稳固无泄漏、排查所有线路和各个连接点是否老化或松动、风阀正常否等; ③定期添加润滑油等月巡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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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排气设备及连接的排气管道、排风扇 |
DKT10-63*2台(危化品间);YD-55A*1台(气瓶间);DB-1830*1台(卫生间);DB-1850*1台(UPS间);DB-1830*1台(冰箱房);DB-1220*1(污洗间);DB-1210*1台(垃圾暂存间);DB-1210*1台(流式间);DB-1830*1台(显微镜室);DB-1850*1台(高压灭菌间);DB-1215*1台(万向罩);DB-1830*1台(电镜室泵房) |
12套 |
7号楼14层吊顶内 |
涉及的设备和实验间:万向罩、流式间、冰箱房、危化品间、危废间、UPS间、显微镜室、基地办的档案室、高压灭菌间、气瓶间、取材缓冲间、学习室、垃圾暂存间、污洗间、卫生间。 【需求: ①设备出故障时,维保人员应在2小时内及时到现场排查和维修对应排风口、排风扇的异常运转; ②每月定期检查固定件和管道是否生锈老化、电机联动、密封圈是否漏风漏水、排风口是否稳固无泄漏、排查所有线路和各个连接点是否老化或松动、风阀正常否等; ③定期添加润滑油等月巡检内容,巡检发现异常需要及时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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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风淋室 |
型号JHCP570591(规格:1400*1000*2100mm) |
1间 |
7号楼14层 |
风淋功能的电机和照明灯管属于易损件,其控制面板若有出故障时需维修。 【需求: ①设备出故障时,维保人员应在2小时内过来现场排查和维修该电机和照明系统; ②每月定期检查固定件和管道是否生锈老化、风机是否正常运行个、排查所有线路和各个连接点是否老化或松动、控制器和照明系统是否正常、门及门锁是否正常等; ③若月巡检发现异常需要及时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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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风淋传递窗和普通传递窗 |
JHCP570371型传递窗 (型号:JHCP570371-500、JHCP570371-600、JHCP570371-700) |
6个 |
7号楼14层 |
风淋功能的电机和紫外线灯管等配件属于易损件 【需求: ①风淋功能的电机出故障时,维保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现场排查和处理该电机、紫外线灯及线路; ②每月定期检查固定件和管道是否生锈老化、风机是否正常运行个、排查所有线路和各个连接点是否老化或松动、照明灯是否正常、门及门锁是否正常等; ③若月巡检发现异常需要及时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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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喷淋塔和活性炭吸收装置 |
活性炭型号:XFX-150*2台(箱体规格1500*1100*1300mm); 喷淋净化塔型号:PLT-10*1台(防腐水泵1.5KW,箱体规格:1000*3500mm) |
1套 |
7号楼顶层 |
实验废气排出先后经过喷淋塔和活性炭吸收装置,喷淋塔的自动补水电机及其密封易出故障 【需求: ①活性炭吸收装置内有2层活性炭板需2年/换,喷淋塔内自动补水电机若出现故障时,需维保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现场排查和维修该设备; ②每月定期检查填料和喷头并清洗,检查喷淋装置、除雾装置、循环水泵、电控设备、风阀门控制器、电机是否正常,对水泵和风机线路进行绝缘检查和维护保养,排查活性炭灯配件是否受潮; ③若月巡检发现异常需要及时维修。】 |
院方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按季度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维保费用。质量考核得分≥90分的,即为当季度考核合格。考评低于90分的按以下标准扣款:考评分数低于以下标准的,考评扣款从当季度维保费中扣除:
⑴ 90分>考评分≥80分,按500元扣除当季度维保费;
⑵ 80分>考评分≥70分,按1000元扣除当季度服务费;
⑶ 70分>考评分≥60分,按1500元扣除当季度服务费;
⑷ 一年内工作质量考核得分<60分并累计达3次,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考核机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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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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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
扣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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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人员服务标准 |
1、维保人员须持证(电工证)上岗,着装整齐,作业时保持场地清洁,人走场清,每次不符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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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保人员未主动向科室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反映维保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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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维保人员的服务态度、维保质量被评价为不满意,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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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工作质量标准 |
1、维保人员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每超时5分钟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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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保人员应根据维保合同及维保计划约定的内容、频次进行维保,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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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修(调试类无需换配件)1小时内解决,中修(换配件)5小时内解决,大修(引起机组停机或影响科室使用的情况)12小时内解决,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下与院方协商,不得无故推迟处理时间。乙方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制定相应维修方案,以书面形式说明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每次不符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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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保人员须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上交上个季度的维保维修等记录材料,不按时每次扣5分,之后超时每天扣1分累加计算,单据污损、内容不清晰、没有双方签字的每个不符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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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问题(如管道滴漏、管道生锈老化、机组异响、密封圈破损、排风扇破损、线路烧毁或老化、电机联动异常、照明灯不亮、门锁变形、部分干燥配件是否受潮等)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提交相应的维修方案。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分,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未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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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工作中应先保证实验室相应的基础设备的主机正常运行,因维保人员原因,导致故障增加、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其它直接损失,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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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维保人员方面的各种不可控原因导致的有效投诉,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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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及维修过程中,造成其他相关设备设施的损坏,每次扣5分。造成实验室相应基础设备设施的主机无法停机,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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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及维修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随意更换零配件,且更换的零配件不是全新原装件且不能提供配件来源、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资料,每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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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因维保人员维护保养不当造成设备损坏、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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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考核总得分: |
考核人签字: |
维保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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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季度对维保单位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扣分后分数低于80分扣除当月维保费500元;低于70分扣除维保费1000元;低于60分扣除维保费1500元;超过3次低于60分医院有权终止维保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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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因维修人员的服务态度或维修能力等方面引起的各类投诉,经核实有效后将按500元/人/次作为处罚。
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应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超过2小时未到场处理的从当季度维保费中扣除500元作为处罚。投标人没有能力维修时需立即向后勤处和报修科室汇报设备故障原因、维修情况、修复时间等情况并自行联系专业人员处理同时承担所有维修产生的费用。
维修人员出现违规操作引起人身事故,须自行承担责任。若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则由维保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维修人员在医院非吸烟区内吸烟、违反医院相关管理规定,院方有权从当季度维保费中扣除500元/人/次的违约款,若由此造成医院损失由维保方全权负责。
维保单位未经医院同意私自更换配件或更换的配件非原厂原装,由此造成设备故障、科室使用不便或医院经济损失等情况,由维保单位全权负责。同时医院有权拒绝支付维保单位当季度维保费,并责令立即整改,更换成原厂原装配件并对设备进行调试。
维保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做好每季度维保内容、未及时提供相关维保记录或记录不全,院方有权拒绝支付当季度维保费。
未及时清理维保区域的卫生或维修后的工具、垃圾未立即清理,发现一次从当季度维保费中扣除500元/次违约金。
设备维护过程中保温棉、扎带、室内风口、过滤网、管路等破损应及时维修、更换。经提醒仍未更换扣500元/次违约金。
两周内同一个故障报修超过三次,医院可按怠工扣罚2000元,由此造成的医院损失、实验人员投诉等情况由维保单位负责。
维保单位未按文件时限要求及时将配件送至指定位置维修而造成设备长时间停机,医院有权扣罚2000元/违约金,若因此引起的生物安全感染问题、安全问题及各类投诉由维保单位负责。
若维保单位提出该故障无法解决,视为无法承担该项目维保能力,医院有权终止该合同。
以上内容供应商违反三次(含)以上,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
6、相关资质证明
三、市场调研接收材料时间
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8:30-11:30,14: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要求: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五、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六、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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