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我院拟委托一名供应商提供摆药机包药纸碳带定点供应。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采购要求和范围
中心药房在用的单剂量口服摆药机(汤山YS-CS-400FDSII),负责全院住院患者口服拆分药摆药工作;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需要购买单剂量口服摆药机所需包药纸耗材预计360卷和碳带耗材预计300卷。
一. 打印碳带
1、耗材规格:碳带适用宽度为60mm、长度≧400米,厚度≧6.9μm。
2、耗材成分:蜡、树脂、聚酯
3、通用性好,与包药纸配套使用,适用于我单位已有设备汤山YS-CS-400FDSII机型的药品单剂量摆药机。
4、打印效果优异,耐高温,适于高速打印。
5、防静电背涂层有效保护打印头。
6、自然条件下存放,有效期不少于一年。
二. 包药纸
1、耗材规格:摆药机用包药纸适用宽度为70mm、长度≧350米,厚度≧20μm。
2、耗材成分:玉米淀粉、木浆、聚乙烯
2、须适用于我单位已有设备汤山YS-CS-400FDSII机型的药品单剂量摆药机。
3、产品符合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经销商招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4、包药袋半边透明(一半透明,另一半为白色面),白色面可打印。
5、自然条件下存放,有效期不少于一年。
三.验收标准
1、包药袋符合国家级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在第一次交货时提交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交甲方留档,原件核对后退还乙方。
2、包装效果平整无褶皱,可双面360度无死角手撕。
3、墨带打印效果的验收标准:使用三天内护理部PDA二维码扫描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99%。
其他要求
1、若包材经院方质量部门检验不合格,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院方退换货或拒收;供应商拒不接受院方退换货或拒收要求(供应商不回应视为其不接受),或不能履行退换货的,则构成违约,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2、若院方提出换货,所换货物交货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所换货物仍不能达到院方要求,则供应商违约,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应赔偿院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院方有权拒绝支付供应商已供应的货物货款。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院方通知供应商之日起7天内将指定数量产品送货到院方指定位置,配送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若规定时间内未将货物送到指定位置的,按每批次2000元处以罚款;若经院方再次通知超过7天仍未交付货物的,在原有基础上追加3000元罚款,若经院方通知3次仍未足额交货,院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需赔偿院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
6、相关资质证明
三、市场调研接收材料时间
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8:30-11:30,14: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要求: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五、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六、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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