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省人民医院)成立于1954年,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创办的首家公立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现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并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医院以“扬中融西、精诚博爱”为院训,以“感恩、仁爱、守正、创新”为核心价值观。
为贯彻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中西医结合,发挥药食同源特色优势,现依托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资源与品牌影响,结合市场对健康养生产品的需求,面向社会公开药食同源健康食品社会开展市场调研,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药食同源健康食品社会合作
二、材料提交总体要求
1、合作意向方案需按照本通知指定的标准文本(见本通知第四点)要求撰写,不得遗漏核心内容。
2、所有提交材料需按本公告第三点所列顺序整理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3、请各供应商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完整材料。
三、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证明。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相关制售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有需提供)。
4、信用中国截图,确保截图清晰、完整,能准确体现企业信用状况。
5、标准合作意向方案(详见本通知第四点)。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四、标准合作意向文本要求(请按以下框架撰写)
1)企业基本情况与核心优势: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发展历程、生产规模、技术实力、研发团队构成、质量管理体系等。
2)产品研发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基于药食同源理论的产品开发思路、产品品类(如养生茶饮、药膳糕点、功能性食品等)、研发周期安排等。
3)市场运营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客群分析、市场定位、竞争策略、营销推广规划、线上线下联动方案等。
4)合作模式与收益分配: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合作模式(如技术支持、产品研发、市场化销售等合作内容),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或合作销售分成方案。
5)文化推广与创新特色: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医药文化推广、产品设计创新、患者及市民健康服务等方面的思路。
6)过往成功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同类型项目的运营成果、市场口碑等证明材料。
五、市场调研相关事宜
1、公告时限:2026年04月15日-2026年04月22日下午17:00。如有疑问可咨询医院资产管理处,联系人:赖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942123。
2、市场调研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
3、市场调研时间:我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在意向公开阶段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分批分类明确调研面谈的具体时间。请各供应商务必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面谈,并携带上述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同时,可自行携带PPT、宣传彩页、产品样品等认为有必要的补充材料,以便更全面地展示企业及项目相关情况。
4、未在意向公开阶段报名的供应商如有面谈意向,可电话联系医院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赖女士,联系电话:0591-83942123,择期另行安排调研时间。
六、法律免责声明
1、非承诺性声明:本公告仅为市场调研及信息交流之用,不构成院方对任何企业的要约或承诺。院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随时修改、暂停或终止本次市场调研活动,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亦无须向参与企业解释具体原因。
2、资料真实性责任:参与企业须对所提交的所有方案、资质证明、业绩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负责。若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院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
3、知识产权与保密:
参与企业提交的所有方案及材料,其知识产权归原权利人所有。对参与企业提供的方案及材料等,院方将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评审必要外,不向第三方披露;但在本次调研过程中,院方拥有对这些材料的查阅、评审及内部讨论权。参与企业应确保其提交的方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发生侵权纠纷,由参与企业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院方无关。
4、费用承担:参与本次市场调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费、材料制作费、差旅费等)均由参与企业自行承担,院方不予报销或补偿。
5、解释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所有。未尽事宜,由院方另行通知。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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