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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工会消费券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时间:2026-05-27 阅读:135 次

我院工会拟委托三名供应商提供工会消费券。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采购要求和范围

项目预计采购数量为2006份,拟选取3家供应商作为承接本项目的供应配送单位,具体商品份数和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院方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和金额,不对此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其原因。

1、工会消费券为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烟、酒等产品除外),供应商以领取券的形式为职工提供服务。领取券须与职工手机号码绑定。

供货及验收

1、供货时间预估为 2026 年09月01日开始,具体采购方案采购人在执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采购期间允许职工可以分次进行采购。)

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院方的要求,提供商品供院方选择,具体采购方案院方在执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采购期间允许职工可以分次进行采购。)

3、领取券可线上(不接受企业购)或线下购买供应商所提供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商品,本项目实际支付为1000元/人,领取券报价不低于1000 元/人。慰问品发放的名称必须为工会消费券--面额为1000元/人。

4、供货方式:供应商提供线上(不接受企业购)或线下采购两种模式,线上采购须提供免费配送入户服务(若有门店的供应商需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模式,供院方选择)。

5、中标后所提供给院方的服务须和提供给所有客户的服务相同。

商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等其他合格证明,并且在送达每位职工时所供的货物的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供应商须将相关材料存档,以便随时查看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所采购的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派项目负责人到达现场协调解决处理,并承担我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

3.供应商所采购的货物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法》特别是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所采购的货物在送货途中出现破损的,入围供应商将在24小时内免费更换,并保证供货质量、进度不受影响。

4.供应商承诺绝不降低采购货物的质量标准和档次,所供的货物应完全按院方确定的标准,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厂原装,未经拆封、品质优良的产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等级、生产、技术标准均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行业的规范和质量标准,如有违反规定,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保价供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数量、品种与要求不符时,院方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售后服务 

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服务,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及时包换、包退。

2.供应商应对采购的慰问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3.供应商须按院方要求将采购慰问品进行按份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院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4.商品在交付院方时接近生产日期,剩余保质期限应大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采购数量及金额

实际采购数量以院方供货计划通知为准。院方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和金额,不对此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其原因。           

二、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承诺

6、相关资质证明

三、市场调研接收材料时间

2026年5月28-2026年6月38:30-12:0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要求:请各供应商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

五、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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