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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水基灭火器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时间:2026-07-10 阅读:279 次

我院拟采购水基灭火器,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器材经营销售消防技术服务

二、采购要求

水基灭火器参数

序号

品名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MS/ABEF9

40

国标9L

2

灭火器箱子

9kg*2

20

箱子厚度0.6-0.8cm

备注:以上报价含税费、运输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

产品质保期2年。

其他要求:参加调研的公司必须承诺所提供的灭火器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是有资质的合法企业生产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6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全部服务验收通过后。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的发票提交给院方后 30个工作日内,院方凭全额正式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额费用。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6年7月13-2026年7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83947229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6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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