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闻
一、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医用卫生耗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公告时间:2019年7月19日 至2019年7月26日
三、谈判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30
四、谈判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7号楼 1 楼
五、内容及要求:
1.内容:
详见附件谈判文件
2.要求
序号 |
卫生耗材名称 |
规格 |
1 |
消毒用OPA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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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过氧乙酸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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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干手纸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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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合格投标人,请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产品注册证;
(7)近期省内省级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按无效谈判处理,原件备查。
七、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文件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人资格标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3)报价清单
(4)以上材料需采用装订密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封口加盖公章。正本的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八、评标与定标
谈判小组根据完全满足采购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发布中选公告,公告期满(中选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于5个工作日内向入选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入选单位收到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须来与我院办理供货协议签约手续。
九、联系人:陈少游 83941086
2019年7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