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视频号

微信订阅号

微信服务号

医院新闻

开展患者入院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致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时间:2020-05-09 阅读:25107 次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为了最大限度降低院内交叉感染发生风险,确保您和他人在院期间安全接受诊疗,根据国家、省疫情常态化防控总体部署要求,我院自2020年5月11日起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入院筛查项目。除病情急危重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外,所有患者在入院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且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自费项目,收费标准为200元/次。


二、以下情形,办理入院时可以免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1.办理入院手续14天内,曾在我院进行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此次就诊流行病学、症状学调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

2.我院实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工作, 如有14天内曾在福建省卫健委指定的其他检测机构进行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请您在就诊及办理入院手续时务必携带报告单原件或经您签字确认的报告复印件,未发现异常情况的可不再复查。


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程




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温馨提示


1.检测报告领取时间:11点前采集的标本,16点取报告单;11点至16点之间采集的标本21点取报告单;16点后采集的标本次日16点取报告。周五16点至周六11点之间采集的标本下周一8点取报告单,周六11点后采集的标本下周一16点取报告单。

2.取单地点:持就诊卡和报告回执单到1号楼2楼检验科自助打印机打印报告。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配合开展入院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谢谢理解支持!



福建省人民医院

2020年5月8日

Copyright © 福建省人民医院 官方网站 医院总机:0591-83258135 医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602号
闽ICP备09043133号   公网安备 35010302000129号  网站建设:一九网络